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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国庆、中秋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、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问题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公司纪检监察室现廉洁提醒如下:
各权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及职工:国庆、中秋期间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严禁用公款吃喝、相互走访、相互宴请;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、土特产、烟酒、食品、花卉等节礼;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公款购买、发放、赠送各种购物卡,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严禁公车私用、违规驾驶公车,或利用职权向企业、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;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、娱乐等活动,或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类似活动;严禁到公司总部及各兄弟单位赠送各种钱、物、卡及走访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。
各单位要抓好中秋、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,加强内部管理,严肃财经纪律,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、不准公款报销,做到令行禁止。
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
2017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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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5-20 17:34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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