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情
根据《〈关于建立维护共青团社会形象工作机制的意见〉细化落实方案》中青办通字〔2022〕103号要求,设立团徽团旗使用不当等情况的监督邮箱和电话,如有使用不当等情况可与本公司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,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不予受理。
受理单位: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
电 话:0451-87166128
地 址: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
团徽团旗标识使用监督邮箱:hljsljygs@163.com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上一个:
无
下一个:
无
上一个:
无
下一个:
无
相关资讯
- 学党纪 知法规 强党性丨党纪学习教育 (三) 2024-04-25
- 学党纪 知法规 强党性丨党纪学习教育 (二) 2024-04-24
- 公司召开2023年度机关部室负责人述职及全员绩效考核部署工作会议 2024-04-23
- 知识产权宣传周丨公司知识产权优秀案例推广 2024-04-23
- 学党纪 知法规 强党性丨党纪学习教育 (一) 2024-04-22
底部版权
发布时间:2021-05-20 17:34:10
Copyright 2020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黑ICP备17002136号-1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 哈尔滨
公安备案号 23010902000249 联网备案时间 2022-09-15